巴黎刑事法院裁定法国前总统萨科齐”犯罪团伙”罪名成立,判处五年监禁(暂缓执行)并处罚金10万欧元。该罪行发生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,当时萨科齐担任政府部长、右翼人民运动联盟党主席及总统候选人。
法国媒体特别说明,”犯罪团伙”罪属于刑法范畴,指为实现特定犯罪目的(本案中为腐败行为)而形成的协议及后续主动或被动参与的团体行为。具体到萨科齐案,这位前总统虽未直接参与同利比亚前领导人卡扎菲的会晤,但默许其核心幕僚行动,意图为2007年总统竞选获取潜在资金支持,从而构成腐败罪。
巴黎法院院长纳塔莉·加瓦里诺着重指出,萨科齐”纵容其亲信为获取利比亚政权资金支持而行动”,并”与重罪人员保持联系”。但院长同时强调,现年70岁的萨科齐并非十年调查中凸显的腐败协议实际受益人,目前亦无证据表明其2007年竞选活动实际收过来自利比亚的非法资金。因此,萨科齐最终被免予追究涉嫌窝藏、挪用公款及被动腐败的指控(这些罪名最高可判10年监禁)。
本案中萨科齐的两名核心幕僚——前部长克洛德·盖昂与布里斯·奥尔特弗亦被定罪。盖昂因被动腐败和伪造文件罪成立,奥尔特弗则被认定犯有”犯罪团伙”罪。
萨科齐在判决后于法院门口宣布将提起上诉:”若他们执意让我入狱,我将昂首挺胸走进牢房。我是无辜的,这场不公乃是司法丑闻。我绝不会为未曾犯下的罪行认罪,必将上诉。”其妻子卡拉·布吕尼在社交媒体发布二人法庭牵手照片,配文”爱是答案”并标注”仇恨不会得胜”主题标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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