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nu

华侨华人注意!定居中国领意大利养老金,还要在意大利缴税吗? …

意大利华人网2026年10月2日消息:根据意大利《所得税合一...
网络新闻 1 小时 之前

意大利华人网2026年10月2日消息:根据意大利《所得税合一法》(TUIR)的相关规定,只要养老金或类似津贴是由意大利政府、意大利境内居民机构,或者非居民机构在意大利设立的常设机构支付的,哪怕领钱的人不住在意大利,这笔收入也会被认定为来源于意大利。




简单来说,因为意大利国家社会保障局(INPS)是意大利的常设机构,按照当地法律规定,它发放的养老金就被直接视为在意大利产生的收入,因此意大利拥有征税权。

那么,如果领钱的人已经回中国定居了,该按哪国的规定来算?

根据《中意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一般的私营性质养老金,通常只需要由领钱人所在的居住国(也就是中国)来进行独家征税。

但是,这一条也有例外。该协定第十八条第二款专门提到:如果这笔养老金或其他类似款项,是由缔约国一方、其政治下属机构或地方当局的“公共社会保障体系”所支付的,那么就只能由发放这笔钱的国家来征税。

针对这一例外条款,意大利税务局(Agenzia delle Entrate)结合此前意大利与中国签署的新税收协定批准法案(即第182/2024号法律)的说明文件做出解释:虽然协定里没有对“公共社会保障体系”下一个具体的定义,但它既涵盖了个人依法强制缴纳社保后领取的养老金,也包括了国家为了保障社会福利而发放的保障性津贴(比如残疾养老金)。

同时,根据意大利税务局此前发布的第41/2003号环球指令,只要是因为以前工作过、依法强制缴纳社保而领到的所有报酬,都属于公共社会保障范畴,只有纯个人自愿缴纳部分领取的待遇才不在此列。

在最新的第179/2026号税务咨询答复(interpello n. 179/2026)中,意大利税务局正式明确:意大利INPS发放的养老金,完全属于《中意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》中规定的“公共社会保障体系”。因此,即使领取人目前定居在中国,根据协定第十八条第二款,作为来源国的意大利依然拥有独家的征税权,这笔养老金必须在意大利缴纳税款。

(异域 编写)
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

           – 推广 –